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决定取消以下代理机构在我中心备案及代理预审案件资格:
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暂停以下代理机构向中国杭州(制笔)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提交预审案件的代理服务一年: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杭州(制笔)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