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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象山县2021年县级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大学生就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17号)、《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8〕120号)等文件精神,经综合考察评估,决定浙江河姆渡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等22家初评企业和宁波中壹建设有限公司等13家续评企业为2021年宁波市象山县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

实践基地有效期限为3年,3年后需重新申请。希望被确定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努力为我县引进人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1年县级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名单.docx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